專利權人寫單位可以嗎? 專利申請以個人和公司區別是什么?
來源:法律網時間:2023-05-22 15:25:26
專利權人寫單位可以嗎?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專利權人可以寫單位。當一項發明創造構成“職務發明創造”的時候,申請專利的權利以及專利權歸屬于發明人、設計人所在的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六條:
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為職務發明創造。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該單位;申請被批準后,該單位為專利權人。非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申請被批準后,該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為專利權人。
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單位與發明人或者設計人訂有合同,對申請專利的權利和專利權的歸屬作出約定的,從其約定。
專利申請以個人和公司區別是什么?
首先,個人申請專利,專利權是歸個人所有,與公司不相關。職務發明由于是個人申請會易造成專利權權屬糾紛。公司申請專利,專屬權是歸公司所有,無權屬糾紛,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企業上市等方面相對性易操作。
其次,個人申請專利如果年收入不滿6萬元的話,可以享有減緩政策。公司申請的話上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小于100萬,可以享有減緩政策。公司申請有利于評優,申報高新技術企業,進行專利的質押等等。
最后,個人申請的話是不利于品牌的宣傳,公司申請是有助于宣傳,有利于后續融資,包含高新技術企業認證,評優等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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