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少注冊資本意味什么?
1、被有關行政機關勒令減少注冊資本就是被工商稅務查帳后,認為嚴重虧損或者資金不實必須減資;
2、原來注冊資本過多,發現資金閑置的太厲害,在不影響正常公司經營運作的情況下,經投資人討論決定可減少注冊資本;
3、經營范圍的變更或納稅方式的變更;
4、轉變公司性質的時候,股份有限公司,必須500萬以上,但一般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控股的最低只要3萬。
減少注冊資本是好是壞?
減少注冊資本既有好處也有壞處。減少主注冊資本的好處主要表現為:可以節省一些不必要資金和公司倒閉所要承擔的責任,相比于注冊資本大的公司年檢更容易過關,在工商和稅務上不會引起特別關注等;但是減少注冊資本也有壞處,主要表現為:注冊資本太小導致企業經營范圍有限,由于資本少有限責任也小因而難以得到客戶信任